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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公益律師被指假仁假義 誘客戶肉償律師費

    香港時間
    2017年03月01日(三) 13:3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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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一名曾任檢察官的公益律師,被指利用女客戶經濟條件差,提出讓對方以做愛抵償律師費。(網上圖片)
    在不少人心目中,檢察官是正義的職業,而為服務普羅大眾的公益律師同樣受人尊敬。但台灣最近有一名曾任檢察官的公益律師,卻被爆出要求委託人跟他做愛以抵制律師費。
    屏東地檢署一名邵姓前檢察官,現轉任公益律師在高雄市為民眾服務。但近日有一名卓姓女子爆料稱,前年因為一宗官司向已婚的邵男諮詢法律意見時,當時邵男發現她不夠錢負擔律師費,竟自稱「曾任檢察官沒叫過小姐」,提出要求卓女跟他做愛,以抵償約8萬元新台幣的律師費。之後二人交往,在三個月時間裏共發生8次性行為。
    二人在關係維持約半年後鬧翻,邵男主動向日籍妻子表示有外遇,還向卓女提告通姦,卓女無奈表示「他(邵男)利用律師法律上的優勢,對我進行脅迫,我真的不能接受」。案件起訴後,邵妻撤回對丈夫的告訴,但卓女卻在去年底,遭高雄地方法院判決妨害婚姻罪成立,八次相姦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一年。至於邵男事後經檢察官調查後,也遭律師懲戒。
    卓女稱,邵男會利用出差的機會趁機約她開房,又出示雙方的LINE對話紀錄,當中邵男向卓女表示「妳要我幫妳寫答辯狀,順便晚上陪我睡覺嗎」、「妳都滿足我邪惡的慾望,我會中毒的」等。
    邵男則表示,當他給卓女提供法律諮詢後,從事應召業的卓女主動問他要不要交易,他也沒拒絕。邵男又指,之後他打算跟卓女斷絕來往,但卓女不願意所以才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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