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有白人種族歧視亂報警 加州提《CAREN法案》遏止

202007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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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頌善提出《CAREN法案》。
美國加州三藩市周二(7日)下午一名監督委員會成員提交《CAREN法案》,針對近日因白人對有色人種產生的仇恨而胡亂報警的個案。法案一旦通過,將會把有關行為定性為仇恨犯罪,違者可被判罰款高達1萬美元(約7.8萬港元)。
《CAREN法案》全名為《防止針對種族剝奪而非緊急舉報法案》(Caution Against Racially Exploitative Non-Emergencies Act),其縮寫與歐美流行用語「Karen」 有雙關之意。「Karen」是中年白人女性中流行的名字,其後被網民引伸至代指「提出無理要求的白人婦女」,歧視有色人種的白人女性也往往被戲稱為「Karen」。
提出法案的立法人員華頌善(Shamann Walton)表示,若有人純粹基於他人種族、族裔、宗教信仰、性別、性傾向及性別身份,而歧視性地報警或聯絡執法部門,則屬違法。現時加州法律將誤報歸類為不正當的行為或重罪,但以上描述並未被列入誤報範圍內。
《CAREN法案》在30日後將會交由公共安全及社區服務委員會審理,獲得通過後將交由市長簽署。一旦簽署將會在30日後正式生效。加州議員邦塔(Rob Bonta)亦提交類似法案,他提出的《AB1550》修正案中,將針對因存有種族偏見而虛報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