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姐」遇劫被掟河中溺斃 冷血兇徒伏法

201905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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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命令,對宋瑞章(小圖)執行死刑。(互聯網)
廣西東興市一名女的士司機遇劫被掟落河溺斃,被判處死刑的兇徒宋瑞章於上周五(24日),經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命令,對其執行死刑。
根據防城港中院公布的訊息顯示,曾經因犯搶劫罪被判囚11年、2012年刑滿釋放的宋瑞章,於2015年12月2日晚上,與另一被告張先偉(已判刑),乘搭受害人吳某的的士,聲稱要前往那良鎮。至凌晨,2人將吳某及其手袋等物品掟落河中,又試圖將車推落河未能成功,於是點燃車上物品圖燒車滅迹。隨後宋與張攜吳某的財物逃離現場。
2天後吳某的遺體在河道下游被發現,經鑑定為溺水死亡,而宋瑞章和張先偉隨後被拘捕歸案。至2017年6月16日,防城港市中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宋死刑。去年4月10日,廣西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