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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全國25年來審結22萬件國家賠償案件

    香港時間
    2020年12月29日(二)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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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
    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周二(29日)表示,自《國家賠償法》在1995年元旦實施以來,全國法院已依法審結約22萬件相關案件,其中6萬件屬司法失當致賠償。數據顯示,在2019年,全國法院審結的國賠案件量已是1995年的約11倍,其中司法賠償約28倍。
    當局公布25年來的典型案例,其中包含一宗刑訊逼供致死的國家賠償案。案情指,1997年7月,廣東河源市市民韋月新遭警員黃某浩、黃某文,體罰和毆打以逼供,過程長達30多個小時,同年8月1日,韋月新在留置室自縊身亡。
    市中級人民法院隨後認定兩名警員犯刑訊逼供罪,由涉事的連平縣公安向親屬一筆過賠償16.7萬(人民幣,下同,約19.8萬港元),且每年向死者父母支付3,120元(約3,704港元)的生活費。
    最高法院指出,該案件保障了死者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權利至今仍具有借鑑意義。現時,內地執法及司法國家機關,包括公安、檢察院、法院及監獄管理等均具賠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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