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漢聲稱糾正泳姿 趁機摸女泳客 遭判囚2個月
20210129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案件在台北地院審訊。
台灣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早前在泳池內搭訕一名女泳客,並以糾正泳姿為由,觸摸對方身體,結果事後被提告。案件近日在台北地方法院審訊,黃雖否認犯行,惟法庭勘驗閉路電視畫面後,認定他觸犯性騷擾,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新台幣(約1.65萬港元),全案仍可上訴。
案情指,黃男去年2月14日晚上,在台北市中正運動中心游泳池游泳時,見受害女泳客單獨一人,於是上前搭訕。期間,他聲稱女泳客泳姿不佳,要給予指導,卻在女泳客手扶池邊踢水時,伸手摸她的腰部、大腿根部及恥骨3次,嚇得女泳客慌忙逃離,並事後提告。
黃男辯稱,當時只是幫助女泳客的身體浮上水面,下半身浮起後,已立即放手。惟女泳客證稱,事後她深感害怕,躲到更衣室時,還用頭撞置物櫃,並傳訊息給朋友求助。
法官翻查女泳客的LINE對話紀錄後,確定她案發後十分恐懼,另翻查閉路電視畫面,確認女泳客證述內容無誤。此外,黃男在2018年時,也曾因糾正他人泳姿而被告性騷擾,當時雖獲不起訴,但事後沒更加小心,法官因此認定黃男性騷擾犯行及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