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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法院就一宗網絡醫療詐騙案件公開宣判。
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法院上周六(22日)就一宗網絡醫療詐騙案件公開宣判,7名被告涉嫌開設醫藥科技公司,並通過虛假文宣及網絡問診等手段,誘使他人以高價購買「某黑膏」療程,騙取近187萬元(人民幣,下周,約225萬港元)。他們被裁定詐騙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1年9個月至1年7個月不等,並罰款20萬至1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4萬至1.2萬港元)不等。
據報道,自2018年10月起,被告石某、邱某共同開設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通過編寫虛假案例推文、利用網絡熱門搜索引擎付費推廣方式,誘騙受害人添加詐騙微信帳號為好友,再利用虛構醫生、中醫藥研究院人員身份,以既定的話術劇本進行「網絡問診」,推銷受害人購買含假藥的療程,詐騙巨額款項。
兩人更僱用被告羅某作為銷售主管,負責日常培訓、統計月度銷售表、整理更新話術、確定及檢查朋友圈發布的內容,以及解答銷售問題等工作。被告楊某、林某、陳某、黃某則受僱為銷售客服,負責「看病診治」、銷售、詐騙微信帳號朋友圈發布等工作,其餘一名涉案人麥某另立案處理。
廣州花都區法院指7名被告無視國家法律,通過電信網絡手段詐騙他人財物,裁定詐騙罪名成立,石某、羅某、邱某判處有期徒刑11年9個月至10年不等,各罰款20萬至8萬元(約24萬至9.7萬港元)不等。楊某、林某、陳某、黃某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至1年7個月不等,各罰款2萬至1萬元(約2.4萬至1.2萬港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