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涉虐待領養流浪貓致死 遭控違反動物保護法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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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檢察官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趙男。
台灣台北市內湖區1名趙姓男子,在2019年5月透過流浪貓協會領養流浪貓「花生」,惟5個月貓咪突然死亡。當時趙急欲將貓屍火化,經協會人員及時阻止,證實「花生」遭鈍器重創致命,但趙男否認打死流浪貓。士林地檢署周一(24日)依據解剖報告,認定趙傷害貓咪致死,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
25歲的趙男向協會領養「花生」及「巧克力」2隻貓咪,並簽訂「愛心認養協議書」,同意所有權是協會所有,如果要轉讓給他人,須經協會同意。但趙卻在同年10月15日告訴協會,「花生」已經死亡,打算交給動物殯葬公司火化,協會人員認為有異及時阻止兼領回遺體,交由專業獸醫解剖。
起訴書指出,趙男住處的房客表示曾看過貓咪死亡的照片,詢問死因時趙卻推說是亂吃東西。動物保護處人員其後告訴趙,貓咪遭重物錘擊死亡,他又改稱是外賣員、姊姊所為,他並不清楚。協會其後發現,「巧克力」也在他飼養之下死亡,檢察官根據解剖報告書,貓咪死因歸類為非意外傷害,認定趙男涉犯動物保護法中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死亡罪嫌,以及毀損他人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