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玉溪中院前院長被雙開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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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雲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前院長陳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日前經中共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就此立案調查,決定開除陳昌的黨籍和公職。
陳昌被指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無視組織紀律,對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在幹部提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無視廉潔紀律,大搞權錢交易;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背離司法人員職業操守,與案件當事人及親屬拉拉扯扯,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嚴重損害國家的司法公信力。
調查指,陳昌的行為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和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昌雙開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該案目前已移送法院審理。
陳昌於1962年10月出生,是雲南曲靖麒麟區人。他曾於1998年3月至2002年3月任曲靖地區羅平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於2002年3月至2005年10月任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於2005年10月至2015年9月先後任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院長。他於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任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院長,至2016年2月升任為院長。他於去年10月主動投案,今年4月被捕。
另外,雲南省楚雄州人民檢察院前檢察長周映亦涉嚴重違紀違法,雲南省紀委監委立案調查,指他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多次套取公款用於請客及送禮,隱瞞不報實際擁有的房產,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和車輛,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他被開除黨籍及公職,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