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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工作中暑亡 法院判保險公司賠40萬人民幣

    香港時間
    2022年07月28日(四) 05: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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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上海浦東新區一名劉姓女子於2019年在船艙內工作期間,因高溫中暑,經搶救無效死亡。人社局認定為工傷死亡,而涉事的船舶公司曾為員工投保,惟保險公司拒絕賠付。劉女家屬隨後將保險公司告上法院,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一審和二審判決,均要求保險公司支付40萬元人民幣(約47萬港元)的保險金。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中暑身亡是否屬於意外險的賠付範圍,保險公司是否應對劉女士的死亡承擔保險責任。家屬認為,劉女是因意外傷害死亡,屬於意外險的理賠範圍。保險公司則辯稱,劉女死因在醫學上屬於疾病而非意外,應屬於條款中的免責情形,公司毋須承擔保險責任。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公司為劉女士投保意外險,保險合約依法成立並生效,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而劉女的死亡是意外身故,保險公司需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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