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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作出裁罰。(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台南市一名女子因不滿鄰居打麻雀發出噪音,去年5至7月間3度狂按對方門鈴投訴。鄰居指自己根本沒有打麻雀,多次解釋無果,報警求助。台媒周日(22日)報道,女子最終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藉端滋擾住戶,罰款2,000元新台幣(約520港元)。
涉事顏姓女子在庭上指,按鄰居門鈴是因為對方屋內發出打麻雀跟拍桌子的聲音,自己只是要按門鈴提醒而已,而且屬於善意提醒,不是狂按。惟顏女丈夫坦言,他從未聽過麻雀聲噪音,鄰居又曾多次向他抱怨其妻狂按門鈴。
法院最後認為,雖然目前未知麻雀聲從何而來、為何顏女丈夫沒聽到,但顏女既然無法證明鄰居製造噪音卻長按門鈴,已造成鄰居不安,有害居住安寧,遂作出以上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