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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許介紹羅焯向信行借5.5億獲巨佣交租

    香港時間
    2014年08月19日(二)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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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仕仁(圖)因向羅焯介紹銀行借貸,而獲得300萬元報酬。(朱晉呈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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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行為失當,於在任前後收受新鴻基地產利益案,今日(19日)在高院續審,由廉署調查人員作供。證人在接受許仕仁的代表大律師盤問時,披露更多關於許在上任司長前,從一名叫羅焯的人士收取300萬元本票的詳情。原來許仕仁曾提供協助,令羅焯獲得5.5億元巨額銀行貸款,這300萬元則是羅焯給予許仕仁的佣金。
    今日共有5名廉署人員出庭作供,各人的證供主要是確認他們曾參予拘捕案中被告的行動,以及在行動中搜到的文件證物。上星期聆訊時證人曾披露,許仕仁名下的德福企業在2005年6月21日,即許上任政務司司長前9日,曾收取一張300萬元銀行本票。這筆款項來自羅焯,許仕仁用這筆錢支付他上任後的禮頓山住所租金。不過,證人當時未有提及,許接收這筆錢的來龍去脈。
      
    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余振昌今日應辯方要求出庭接受盤問,他被許仕仁一方盤問時指,廉署2011年底取得德福企業的銀行戶口資料,並發現這筆來自羅焯的付款,他其後指示兩名下屬、調查主任甘穎鏘及高級調查主任麥穎暢,分別與羅焯及其僱員簡志強會面,結果得知付款與中信銀行一筆貸款有關。余再派調查員約見中信銀行的執行總經理簡應添,核實調查所得資料,得出的結論是,此筆錢並不涉及本案調查焦點、即許仕仁與郭氏兄弟的關係。
    余振昌向陪審團解釋,廉署發現許仕仁曾把羅焯介紹給中信銀行,令羅成功向中信銀行取得一筆5.5億元的貸款。羅焯就許提供的協助,給予許300萬元作為佣金報酬。惟余及其他證人作供時,無提到羅焯的背景與個人資料,亦無提到許何時介紹中信銀行予羅。
    除羅焯的付款外,辯方亦有就許仕仁與郭氏兄弟的關係向證人發問,其中甘穎鏘在接受郭炳江一方盤問時同意,文件顯示郭炳江是獲許仕仁委任,於90年代初加入新機場諮詢委員會,但委員任命其實是由比許更高級的官員決定,只因許當時任職諮委秘書處,委任才以許的名義發出。此外,許同時期出任運輸署長時,與新地商討九鐵由大圍延伸至西沙,及新地在西沙的發展計劃,實情是新地在許任署長前,已開始跟政府商談。
    郭炳江(圖)的律師指,新地在90年代初許仕仁任運輸署長前,已開始與政府商討西沙發展項目。(蘇文傑攝)
    為調查300萬元付款,高級調查主任麥暢穎(圖)曾跟羅焯的僱員會面。(蘇文傑攝)
    余振昌(圖)當日曾指示下屬調查許仕仁接受羅焯款項一事。(朱晉呈攝)
    郭炳聯繼續到庭應訊。(蘇文傑攝)
    調查主任甘穎鏘(圖)曾與羅焯錄取口供。(蘇文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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