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社區牙科名義執業 2牙醫失德收警告

201603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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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展鴻及李薇各涉兩項專業失德,牙管會決定向二人發警告信。(盧志燊攝)
註冊牙醫羅展鴻及李薇涉於2012年5月,在未有登記香港仔裕景中心為執業地址下,便在上址擔任兼職牙醫;及未獲牙醫管理委員會批准,使用「香港仔社區牙科中心」之名執業,兩人各涉兩項專業失德。牙管會今召開紀律聆訊,裁定向兩人發警告信。
聆訊透露,牙管會於2012年5月8日接獲投訴,指羅展鴻及李薇以未獲批准的「香港仔社區牙科中心」之名執業,及未為中心地址作執業登記。兩人收到牙管會通知才知悉犯錯,並承認控罪。羅其後將「香港仔社區牙科中心」易名為「羅展鴻牙科診所」。
牙管會主席李健民裁決期間一度重召聆訊,要求李薇解釋其書面供詞,「一直在粉嶺診所工作,在香港仔診所只是投資,所以沒加做執業地址」,是否代表從沒有在香港仔診所工作,惟其代表律師辯解,當時李薇只是遺漏提及在該診所兼職。
代表律師再求情指,兩名牙醫是首次犯錯,他們日常熱心公益,重申二人不知兼職亦需登記執業地址,獲知涉案時已即時認罪,並合作配合調查,事件中既無任何得益,且承諾不會重犯,及為事件道歉。牙管會考慮到二人初犯,在案件初期已認罪,決定向二人發警告信並毋須刊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