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外母刑滿男遭覆核 加監再囚38月

201701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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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尹凱明(右)被加監至6年2個月。(資料圖片)
無業女婿殺外母案,承認一項誤殺罪而判監3年的尹凱明,去年4月已服刑完畢出獄,但律政司認為原審判刑過輕向上訴庭要求覆核刑期。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接納律政司的覆核申請,遂將尹的刑期由監禁3年改為監禁6年2個月,尹需即時入獄繼續服刑。
尹今早在親友等陪同下到庭,他與親友等獲悉需再入獄時均表現冷靜。判詞指,原審判刑時曾指本案並沒有加刑因素,但上訴庭不接納,稱從案情及尹的說法均顯示他並非因外母不借錢給他,而被激怒或受刺激犯案,案情顯示在外母表示不借錢直至尹有所行動之間相隔40分鐘,尹亦曾叫工人離開,並多次進出房間把毛巾沾上天拿水後再迷暈外母,故屬有計劃及有預謀犯案。案情亦顯示當時外母有掙扎,尹亦繼續弄暈她。
上訴庭認為,這些行為均是加刑因素,但原審以監禁4年半作量刑起點屬過輕,考慮過尹稱被「大耳窿」威脅,擔心妻兒生命受威脅而犯案的情況後,故以10年作量刑起點,因認罪給予3分1減刑,至6年8個月。
另外,考慮到尹早於去年4月已服刑完畢,而律政司一方上訴有遲延,故給予額外減刑6個月,最終判處尹需監禁6年2個月。
曾經營體育服裝貿易的尹凱明,因生意失敗「數冚數」後,聲稱欠下1800萬港元巨債,飽受多名債主追債困擾,於2014年清明節前夕向同住的67歲外母商借100萬港元應急但被拒,遂以沾有天拿水的毛巾掩外母的臉,圖焗暈對方掠奪財物,惟外母失去知覺,4日後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