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推離院長者支援試驗計劃 為期3年

201702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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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擬向關愛基金申請撥款,實施離院長者支援試驗計劃。(資料圖片)
港府今早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提出,向扶貧委員會轄下的關愛基金專責小組申請推行為期3年的「支援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後離院的長者」試驗計劃,將會向受助長者發放為期不多於6個月的照顧服務券,支付60%至最多95%費用,試驗計劃預計為期3年,可服務3200長者,耗資2.2億,最快明年首季推行。
新計劃可協助在現行「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計劃」並未涵蓋,而被評估為需要過渡期護理及支援的離院長者,提供不多於6個月的過渡期臨時院舍住宿照顧服務或社區照顧。
如長者需要臨時院舍住宿照顧服務,長者會獲發12,416港元的服務券;而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長者會獲發5種與現時的社區照顧服務券相同面值的服務券,即分別為每月8600港元、7300港元、6500港元、5200港元及3600港元。
試驗計劃參照「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設有6個層遞式共同付款級別。具體而言,長者須支付的共同付款金額為服務券面值的5%、8%、12%、16%、25%或40%,即由最少180港元至最多3440港元不等,而政府會負責支付服務券面值的餘額,即政府資助服務券面值最少60%至最多95%。
有議員炮轟新計劃「行錯方向」,批評措施為長者設資產審查,及將照顧長者的責任由院舍承擔,直言沒諮詢長者意見及「(長者)試咗(院舍住宿)就住落」,根本無助支援長者避免過早入住院舍。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譚贛蘭強調,計劃只屬過渡性及臨時住宿,並非「推佢入院唔返得出嚟」,重申會有醫管局醫療人員為有需要長者進行評估,再視乎其實際需要安排服務。
對於有議員擔心有服務提供者濫收費用,譚贛蘭表示百多個機構中,大部分均為非政府機構,僅得兩個屬私人機構,重申局方對所有機構的服務質素及收費監管會一視同仁,局方會於計劃實行第二年,即2019年底完成成效檢討,再決定計劃未來長遠方向。
另外,委員會同時關注港府對露宿者支援問題。有議員歸咎現時臨時宿位及綜援租金津貼不足,令露宿者無力租住合理環境居所,長期面對嚴重蚤患、被食環署及警方驅趕,被沒收個人物資等問題。社署助理處長馮民重回應指,政府一直按既定政策調整綜援幅度,調整金額需考慮帶動租金上升的可能性,同時署方會按現有資源,增加宿位供應。警方則否認有沒收露宿者個人物資,強調驅趕行動是配合其他部門要求進行,行動亦會尊重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