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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非法勞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5至18個月不等。(資料圖片)
3名越南籍聲請女子及1名非法入境男子做黑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5至18個月不等。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本月5日及6日進行「曙光行動」,分別在尖沙咀一個商場及屯門一間食肆內,拘捕1名越南籍男子及3名越南籍女子,年齡介乎28至63歲。被捕時,他們正在從事清潔工作及雜工。該3名女子持有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同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亦涉嫌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或虛假文書,而該名男子則為非法入境者。2名涉案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被捕4名非法勞工於本月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分別被判監禁15至18個月。當中3名女子亦被控行使偽造香港身份證或虛假文書,分別被判監禁10至15個月,所有控罪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