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831箱進口食物僅查1箱 食安檢查馬虎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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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被指在把關空運進口食物方面漏洞百出。
香港超過90%食物屬進口,但最新一期的《審計報告》發現負責把關的食安中心有法不依,監管食物安全不力。審計署跟進食安中心在海陸空進口食物的監管工作,發現中心執法弊病叢生,包括經常批准未有進口許可證食物放行、抽檢食物程序馬虎等等。
審計署在今年1月25至31日短短6日之間,發現此期間所簽發的138張空運進口食物許可證,高達97%是沒有提交任何所需證明文件便簽發,包括衞生證明書正本、副本或進口准許等。這些進口食物到機場時,食安中心需要進行實物檢查,但今年5至6月進口的20次檢查當中,每個食物批次僅抽查1箱食物,當中有批次是831箱食物,但食安中心仍只檢查其中1箱;有時只檢查方便拿取的食物去檢查,做法馬虎。
在把關陸路進口食物方面更漏洞百出,所有運載高風險食物的車輛都要往文錦渡食物管制站進行檢查,才獲入口香港。但今年1至4月間,59輛車中有9輛至少一次逃避了檢查,另有2輛甚至從未駛入管制站。在8月27日的一次抽查,有4輛運載蛋類的車亦逃避檢查。即使有檢查的車輛,食安人員有時只選取相關小量的食物作實物檢查,由0.3%至3%不等;有時甚至只把車輛右邊門打開,僅檢查前排食物。
此外,香港目前對所有日本進口食物都會進行輻射測試,但海運進口的食物只要求進口商自願性質申報是否來自日本,而此做法只能收集85%海運進口食物資料,擔心有部分日本進口食物成漏網之魚未經輻射測試便已入口。審計署要求食安中心採取加強措施確保所有日本進口食物都經輻射測試。
議員黃碧雲形容食安中心的食物安全機制「鬆散」、「廢廢地」,於海陸空進口的食品安檢均形同虛設,對報告所描述情況感失望,認為食安中心應提出改革方案改善。
食環署回覆指,留意到審計署兩份報告指出在食物安全管理及食物進口管制方面,中心在一些工作環節及個案中有不足之處,因應審計署的審核結果,中心會加強和改善監管工作,包括確保有關的工作指引明確清晰、加強員工執法意識及培訓工作,以及強化監督,確保員工根據行動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