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陽具表演行為藝術 浸大生猥褻行為罪表證成

201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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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榮鋒在法庭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林伊蘭攝)
曾任浸大傳理學會會長、現就讀傳理電影專業四年級的21歲男生黃榮鋒,去年11月17日參加香港同志遊行時,因在灣仔軒尼詩道脫去全身衣服,全裸地以紅繩綁着自己陽具及欄杆表演行為藝術,被警方拘捕。黃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今(2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
他自辯時指,只為爭取同志身份認同及表達身體自主,案件現押後5月14日作控辯雙方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