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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估計充分利用建築物天台安裝太陽能板,每年最高可生產8.8億度電。
為評估建築物天台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太陽能板)的發展潛力,機電工程署委託顧問進行研究。顧問指出,安裝太陽能板受到不同限制,例如香港約有三分一的總天台面積因太陽輻照度較低等因素未能有效安裝,而且大部分天台面積需用作其他用途,例如避火空間,以及裝設機房和室外冷氣機組等屋宇裝備組件。
考慮有關限制後,顧問估計如充分利用建築物天台安裝太陽能板,每年最高可生產約8.8億度電。然而,有關潛力能否被充分利用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建築物的結構完整性及業主意願等。
為推動建築物天台安裝太陽能板,研究建議財政資助,考慮制訂措施提供誘因,包括吸引私營界別作投資;為服務供應商提供培訓,協助擴充太陽能板產業;政府和電力公司應提高公眾對應用太陽能板意識,提高光伏裝置與電網接駁的程序透明度;考慮在批予新建築物總樓面面積寬免時,把應用太陽能板定為環保設施的先決項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