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死病母後跳樓奇迹生還 抑鬱男認誤殺判感化2年

201911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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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輝(左)用菜刀劈死母親(右)後從16樓的家中跳樓自殺,惟他最終奇迹地生還。
患有抑鬱症多年的物業管理公司合夥人,多次聽到百病纏身且長期臥病在床的母親表示想了結生命,在訂立好遺囑把其遺產留作慈善用途及叫走其家傭後,在家中用菜刀劈死母親,再從16樓的家中跳樓自殺,惟他最終奇迹地生還。現年36歲的被告李家輝早前否認謀殺罪但承認誤殺罪,並得到控方接納,今(20日)在高院被判接受感化24個月。
法官指根據專家意見被告是在判斷力受影響下犯案,但認為被告是暴力及殘酷地殺害了其母親,即使被告是出於好意及憐憫而行事,他亦沒權奪去其母親的性命。法官又指被告案發前雖有接受精神治療,但卻沒向醫生說及他面對的困難,否則有機會阻止悲劇的發生。但考慮到被告的情況後,法官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接受24個月感化。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背景及精神報告等,指被告自幼已有不同疾病令其情緒有影響,且16歲起已患有抑鬱症。案發後被告因墮樓導致身體有不同程度損傷,至於被告母親於2016年底起有腹痛,其後健康一直惡化,至2017年被告把她接回家中照顧後更需一直臥病在床,需人照顧。死者在生時亦曾表示要了結生命及商討過其身後事,而被告亦表示過會與母親「一齊死」,而案發後被告亦表示對母親沒有恨意。
法官又引述報告指被告一直受抑鬱症困擾,且有精神錯亂,並影響到工作,加上要照顧母親而倍感受壓。被告亦向專家表示是出於憐憫及為盡孝道才殺死母親,並知道其手法殘忍,但認為是最有效、痛楚最少的手法。不過他又稱如知道事情後果,可能沒有勇氣下手。專家診斷他有情緒紊亂,長期的絕望感和罪疚感影響其理性判斷能力,加上其抑鬱問題及照顧母親的壓力導致本案發生。
專家指被告的情緒不穩,自制能力和應付壓力的能力欠佳,雖然沒有嚴重精神問題而無需住院接受治療,但認為仍需接受心理及精神科的門診治療。
法官指出,司法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保障他人的生命免受威脅,社會亦期望非法殺人者會有適當懲罰。而據感化官報告認為被告並非完全是因對死者的憐憫而殺母,因被告有慾望想終止關顧母親的病況,亦自覺無法好好照顧母親,深感壓力及本身的情緒問題而殺人。精神科和心理專家亦指出,如有適當跟進,被告重犯機會低,但若他未能了解自身問題,則可能會再犯暴力或自殘。法官考慮過平衝社會大眾及被告本身的利益後,認為判處被告接受感化可協助他復康更生,最終判處其接受24個月感化。
控罪指,被告於2017年10月8日在葵盛東邨盛安樓家中謀殺其77歲母親廖玉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