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槍擊案 一被告認意圖傷人罪還押候判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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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楊永松涉以石屎槍開槍傷人,今承認有意圖傷人罪。
深水埗鬧市今年4月發生街頭槍擊案,警方事後共拘捕5人,事件中有人涉用鐵通襲擊一名港男,港男則涉嫌開槍還擊。疑是槍手的被告楊永松今(1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還押至12月19日判刑。
報稱無業的34歲楊永松被控於今年4月12日,在長沙灣道桂祥大廈外,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羅智群。案情指,被告為事主羅智群的遊戲機中心顧客,羅於案發前曾指摘被告「出術」贏取1.5萬港元。至今年4月11日,被告再到中心玩樂時羅搶走其遊戲卡,不讓被告玩及拒絕替他兌換積分。被告翌日(12日)即案發當日再到中心欲找羅不果,有女職員當時見被告手持灰色槍狀物體,女職員遂通知羅,羅決定提早關門以免被告找麻煩。
羅稍後欲找被告以解決事件,兩人晚上在長沙灣道249號外相遇,被告一度以槍狀物指向羅,被告後來把槍放入背包,卻與羅發生爭執,被告期間以槍狀物向羅射了一槍,令羅手臂流血,被告逃去。有閉路電視拍到被告曾以槍狀物指向羅,及羅手持水管狀物。羅送院後證其右上臂有1.5有厘米乘1厘米的深度射傷,及在傷口取出金屬碎片,碎屑與被告家中搜獲的金屬珠脗合。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是羅用鐵管打他,他才用石屎槍還擊,槍內以金屬珠代替石屎釘。
被告求情指就遊戲積分與羅發生爭執,案發前曾到羅的店中欲追討,入店後發現店被鎖上,他感身陷險境遂要爬窗逃走。被告有感安全受威脅,遂在地盤拿一把石屎槍防身,以BB彈代替石屎釘,打算有危險時以槍聲嚇走他人。案發當晚被告本往警署報到途中,卻遇上羅持水喉通伏擊他,他為了自衞才開了一槍。惟法官質疑帶石屎槍到警署報到是否合理,及被告遇事大可逃走等,辯方強調被告自爬窗一役後就有帶石屎槍在身。
另本案被告友人謝澤群事後亦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因潛逃而現正被通輯。事主羅智群亦被指管有一支水喉通而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羅早前已認罪及被判囚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