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男踏電動單車撞正警員 涉四宗罪被捕

201912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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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檢走電動單車作進一步檢查。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今日(11日)下午約5時30分,在吐露港公路旁近元洲仔的單車徑發現一名男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單車,於是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後,該名姓陳(64歲)本地男子涉嫌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未有登記車輛及在沒有戴上防護頭盔的情況下駕駛電單車被捕,正被扣查。該輛電動單車已被檢走,稍後將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有關行動將會持續,以保障道路安全。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