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槍會涉水塘遺彈塞靶碎 水務署搜證錯漏百出

202001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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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水務督察梁子聰的供詞遭辯方質疑。(楊志權攝)
有70年歷史的香港槍會涉嫌未妥善處理子彈鉛珠、彈塞及飛靶碎片等射擊活動產生的殘餘物,致殘餘物跌進城門引水道再流入城門水塘。事後香港槍會被票控一項放置物質於水務設施罪,案件今(20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辯方揭水務署出紕漏,搜證錯漏百出,水務署督察的供詞稱搜證當日為證物拍照,惟照片顯示拍攝日期不符;證物袋內又「無中生有」多了一粒彈塞,更揭封存證物「不專業」,只用透明膠袋裝起打結。案件將於本月31日續審。
控辯雙方同意事實指在引水道及大欖郊野公園一帶,香港槍會是唯一獲警務處批准進行射擊活動的範圍。控方傳召助理水務督察梁子聰作供指,去年3月20日他帶隊巡察城門引水道,發現引水道及附近斜坡有橙色飛靶碎片、彈塞及彈珠。辯方盤問指,梁口供內稱於3月20日拍攝證物存檔後離開上址,惟電腦檔案顯示照片拍攝日期是22日,梁即時澄清供詞的意思是拍下20日搜到的證物。
辯方又質疑梁封存證物的方法,指警方會使用貴重財物袋封存證物,即袋子一經封口,再拆開便會撕破袋子,旁人容易察覺袋子被人打開,以防證物受干擾。惟梁表示不懂這做法,署內不使用這種袋子,當時他只用透明膠袋裝好證物後,便用打結封口。辯方遂爭議證物有來歷不明之嫌。
控方又傳召客戶服務督察孫逸嵐作供。辯方盤問指,證物照片顯示證物袋內有4枚彈塞,但今天呈上法庭的證物袋內卻有5枚彈塞,質疑為何應小心保管的證物袋會多了1枚彈塞。孫無言以對。
最後傳召水務督察何慶佳稱,於去年7月巡視香港槍會附近時,短短10分鐘內槍聲不絕,更感受身邊不斷有靶碎從天落下,期間聽到落水聲,發現有靶碎跌入引水道。辯方質疑山坡上工程正展開,樹木受到搖晃,或是期間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