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區選落敗者提呈請 陳繼偉斥《壹週刊》刊不實描述
202001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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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繼偉是其中一名呈請人。
昨日有4名於去年11月區議會選舉中落敗的候選人,向高院原訟庭提出選舉呈請。他們均質疑由於競爭對手的舞弊或非法行為,令選舉於宣傳期出現不公,要求法庭裁決選舉結果是否有效。4人分別是沙田廣康選區的民建聯王虎生、沙田大圍選區的民建聯董健莉、西貢維景選區的獨立候選人陳繼偉,及九龍城土瓜灣南選區的獨立候選人林博。
呈請人王虎生投訴其競爭對手使用通訊軟件Telegram群組煽動支持者滋擾其街站,及散播不實消息,誣指他報警引防暴警察入屋苑,並將之印成單張派發張貼。此外,其辦事處在競選期間曾被人破壞。他指這些情況都造成選舉不公。
呈請人董健莉指,對手在宣傳聲稱獲得屋苑法團一些成員支持。對方雖指法團成員只是以個人身份表態,但有關宣傳品卻標明法團名稱與職銜,對手在提交當局的同意書中,亦無對有關法團成員是以個人還是職銜身份作出正確申報。另外,呈請人的辦事處同樣有在競選期間受到破壞。最後,在選舉結束點票期間,呈請人指她與其團隊在票站內被人指罵至被逼離開,未能監察點票。
呈請人陳繼偉表示,《壹週刊》在投票日前兩星期,刊登了一篇其競爭對手的專訪,其內容涉及對呈請人的不實描述。其對手將有關不實內容上載到其Facebook專頁。另外,呈請人指其對手於專頁自稱「維景社區主任」、聲稱舉辦電影放映會後需取消,及聲稱曾向管理公司反映區內鼠患問題等,均與事實不符。此外呈請人亦投訴其對手在不准做宣傳的地方違規宣傳及漏報開支,引致選舉不公。
呈請人林博投訴其競爭對手在宣傳材料聲稱獲得沈旭暉、劉小麗等知名人士支持,但就無依例取得有關人士的書面簽署確認,因此質疑選舉結果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