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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張永融今出席醫委會聆訊。(高詩敏攝)
整形外科專科醫生張永融,被指在2013年6月至9月為一名曾患乳癌的女士(A女士)進行抽脂及脂肪注脂手術時,沒有為該女士提供確切的風險評估、未有對她展述有可能乳癌復發的風險、沒有為她提供其他的醫療方案、及未有向她表示當日會有兩名醫生參與手術。張被控4項專業失德罪,香港醫務委員會今(18日)進行第5次聆訊。
案情指,A女士在2005年確診乳癌,並在同年於廣華醫院進行乳房切除和乳頭重建手術,張正是其中一名為她做手術的醫生。術後A女士由於乳房大小問題,於2013年向張求助,她在同年6月開始,向張3次諮詢,並在同年的7月17日下午6時入住聖保祿醫院,翌日進行身體抽脂、與臉部和左胸的注脂手術、數月後A女士左胸現鈣化,並有硬塊。
今早的聆訊主要由張作供,內容圍繞張有否在手術進行前,與A女士講述胸部注脂的風險、注脂手術後兩邊乳房不平衡的情況、及會有兩名醫生進行手術。早前A女士聲稱張並沒有與她解釋乳房注脂後有鈣化風險。但張不同意,指出由於病人在進行手術前需要額外再付費進行檢查,以確定病人體內有沒有鈣化點、不適合進行手術,他表示當時向病人清楚解釋,A女士亦選擇進行乳房造影。
另一方面,醫委會的法律人員指出,A女士曾表示自己是單親母親,從事兼職的工作及養育兩名孩子,若知道有機會要進行兩次脂肪注射手術才可以得到理想的效果,便不會接受手術。張表示「接收唔到依個信息」,由於乳房脂肪嫁接的手術效果因人而異,注射入體內的脂肪有部分會被身體吸收,因此或會需要第二次注射手術令兩邊乳房的大小均等,第二次注射亦不包括在手術費之內,相關的細節曾與事主商討。
至於手術中會有兩名醫生進行,A女士早前聲稱張在術前諮詢沒有明確提及會由另一名醫生動刀,而入院紙雖有寫明兩名醫生,但沒有人向其解釋細節。張作供時表示,雖他沒有明說另一名醫生的全稱,但有提及該名醫生,亦明言不會額外收費,A女士應不會誤以為另一名醫生是麻醉科醫生,因麻醉科醫生的收費價格一早已經討論好,而入院紙的內容由診所護士與其核對,理應解說清晰,否則A女士不會在確實的時間到達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