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糕筒擲行駛中警車 地盤工被斥罔顧安全囚7月

202009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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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東區法院被判監7個月。
去年萬聖節當晚,一名地盤工人向一輛行駛中的警方私家車擲「雪糕筒」,致汽車泵把上出現3道刮痕,他在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刑事毀壞罪罪成,今日(22日)於東區法院被判監7個月。
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38歲任職地盤工的被告黃兆昌投擲「雪糕筒」的行為,完全是罔顧他人安全,導致涉案私家車及尾隨車輛需要急剎及避開,最終在私家車的右邊車頭留下3處花痕。
而案發時有大批示威者聚集,被告的行為有機會引起現場人士起哄及構成衝突,可幸是警方的全方位戒備才令現場環境得以受控。劉官認為本案必須判監以收阻嚇作用,考慮被告背景及求情因素,判監7個月。
辯方求情指,事件亦無造成嚴重傷害,被告並非有預謀犯案,他被定罪後遭還押兩星期,已有深切反省。辯方又呈上多封求情信,指被告一直熱心公益,多年來免費替長者維修電器、搬屋及陪診等,希望法庭給予輕判。
事發於去年10月31日晚上約10時,一輛無標記的警察車輛駛經旺角砵蘭街與運動場道交界時,被告突然出現在車前方,並隨手拾起一個棄置路上的「雪糕筒」擲向車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