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18歲以下涉反修例案者倘認罪 警或採取改過自新措施

202011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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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願意考慮對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採取讓其可改過自新的措施,如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
去年的反修例風波一發不可收拾,數千人被捕,法庭的裁決亦多次惹來外界質疑。特首林鄭月娥於新一份《施政報告》重申,支持警方嚴正執法,強調面對法律無人可享有特權。她又提到,至今已有逾2300人被檢控,但警方願意考慮對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採取讓其可改過自新的措施,如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但強調涉案人士必須承認其罪行。
林鄭提到,過去一年多,香港經歷社會動盪,有人鼓吹「違法達義」致出現暴力行為,社會秩序和法治遭到嚴重破壞,市民人身和財產安全亦受到威脅,強調要扭轉這個局面,當局須嚴正執法,只要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無人可享有特權。
她又指,在反修例風波中被檢控的2300多人,大部分案件已推入司法程序。對於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警方願意視乎情況考慮採取讓其可改過自新的措施,例如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來處理,強調前提是該未成年人士需承認他犯錯的行為。
對於法庭裁決連番遭到質疑,林鄭強調公平審訊和正當程序是法治的必要元素,形容司法機關的角色舉足輕重,重申法官履行職責時,只會以法律條文和法律精神為依歸,不受任何干涉。不過,當事人仍能對法官裁決提出申訴,而公眾更能向司法機構投訴個別法官的公正性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