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畫家」向警員警總擲雞蛋 9罪被判監共21個月

2020112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潘浩超(戴眼鏡光頭者)被判即時監禁。
去年6月21日有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綽號「佔旺畫家」的潘浩超因涉嫌向警員、警署外牆及扶手電梯擲雞蛋,經審訊後被裁定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刑事毀壞和襲警等共9罪罪名成立,今(26日)在東區法院被判入獄21個月。
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相關未經批准集會規模龐大,嚴重影響交通及警務工作。而被告向扶手電梯等地方掟雞蛋,會導致蛋汁飛濺,不但弄污地方,蛋殼更有機會影響電梯運作,行為所延伸的嚴重性不輕。除此之外,被告一邊向警員掟雞蛋,一邊侮辱警察,行為或會導致他人倣效,形容被告在事件中擔當領導角色。考慮到部分控罪性質不同,遂下令部分控罪的刑期分期執行。
31歲被告潘浩超,被控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項刑事毀壞罪及7項襲警罪。控罪指稱,他於去年6月21日晚上6時至10時,在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牆及扶手電梯,以及襲擊7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包括女督察譚柔慧、警長文振寰、偵緝警長方志洋及盧偉東、偵緝警員陳梓軒及盧焯基與警員梁綽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