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攝示威者被「私了」 涉案男生被判勞教中心

202012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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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黃少華當日受傷情況。
休班男警去年9月25日晚在屯門市廣場遭「私了」,一名18歲男生承認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在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今(2日)在屯門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水佳麗認同被告並非「壞細路」,但就質疑:「爭取公義卻容許人多蝦人少?私了是爭取公義?」告誡他要記住今次的教訓。
被告湯浩源(18歲)為一名學生,他承認於去年9月25日,在屯門市廣場3樓一店舖外參與非法集結。他並被裁定當日在該處襲擊男子黃少華罪成。
辯方求情稱,被告雖然為人鹵莽,但心地善良又人緣好,深得同學支持。他並患有過度活躍症和專注力不足,過去10年一直有服藥,情況已改善不少,但他為人容易衝動,往往會在事件發生後才會反思。
而他今次亦因憤怒衝動才犯案,沒想過其行為會令事件升級,對推了事主一事亦感到後悔。辯方指被告前後總共已還押約3個月,對他已有很大阻嚇,希望法庭讓他早日回校上課,日後升讀大學,裝備自己,為自豪的民族捍衞核心價值。
裁判官認同被告並非「壞細路」,但他小時候已知自己有過度活躍症,知道自己弱點所在,明白甚麼是觸發點,若是成熟的人,便應好好控制自己。裁判官指被告勇於認錯,但他在當日局面中確有相當角色,反問他:「爭取公義卻容許人多蝦人少?私了是爭取公義?」被告聞言只回應:「明白」。
裁判官又指,考慮到去年的社會氣氛,理解被告為何如此衝動,但勸勉他若有一腔熱血想為香港做事,更應好好管理自己,而非「拋頭顱,灑熱血,英雄式犧牲自己」,希望被告明白教訓,將來再做大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