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遭焗死案 控方指父親蓄意而為 辯方稱母親說謊圖推卸責任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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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應輝否認蓄意殺死女兒。(李志湧攝)
42歲無業漢張應輝涉兩年前以枕頭被鋪焗死3個月大女兒一案,控辯雙方今早(9日)進行結案陳詞。控方力陳事件並非意外,又指死者母親的證供可信,死者當時確是被枕頭被鋪蓋着頭,而且是被告蓄意所為;辯方則強調本案是悲劇,被告在事件中確有疏忽,但並無謀殺親女。
控方陳詞時指,雖然被告承認因疏忽而誤殺女兒,但死者母親回家時確是看到女兒被枕頭被鋪覆蓋,她對當時的情況描述得很詳細,故並非「作古仔」,案件明顯是謀殺而非意外。
控方強調,死者母親並非「完美媽媽」且有案底,但不論其背景如何,是她不理他人反對堅持誕女,亦見她愛錫女兒。雖然她當日留下女兒令她一生後悔,但她與被告的情況不同,她當時有輕微產後抑鬱只想一時逃避,而且她離家時知道女兒會有父親照顧,故她並沒犯法。
相反,被告是最後一個離開並獨留女兒在家,他聲稱當時預期妻子很快便回家,但從他臨走前發給妻子的短訊內容,可見他所說的並非事實。
控方指出,只要綜合所有證供,便不難發現案件不大可能是意外,專家指死者不可能把枕頭被鋪抓到自己身上,亦沒有其他人能進入案發單位,故唯一合理推論是最後離家的被告所為。即使被告稱離家是為嚇嚇妻子,他大可帶死者一同離開,又或是交他人照顧,但他發訊息給妻子說她會後悔一世,唯一合理推論是他有意殺害女兒或令她受嚴重傷害。
但辯方反駁指,本案根本是一齣悲劇,被告並不是「殺人狂魔」,而他其實亦十分愛錫女兒。辯方反指,死者母親的證供不可信,因為她是有動機要把所有罪責推給被告,故此一直在講大話。
辯方坦言,若被告有意殺害女兒,大可直接將她焗死,毋須拿枕頭被鋪蓋着她。的確被告需就獨留女兒在家致其死亡負上責任,但其責任只限因嚴重疏忽導致的誤殺,而非謀殺。
42歲被告張應輝,被控於2018年8月22日在香港謀殺其女兒張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