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現場遇查推警心口 技工襲警罪成囚1月

202012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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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栢傑獲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何全泰攝)
去年6月12日金鐘一帶爆發反修例示威,當日一名電梯技工遇查時,涉大力推警員心口,因而被控襲警罪,他經審訊後今(28日)在沙田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指,案發時有數百人聚集,被告與人群高叫「黑警」和「開路」等口號,其行為有機會觸發他人情緒,加上襲警是嚴重罪行,根據案例法庭須判具阻嚇力刑罰,最終判被告入獄1個月,但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控罪指24歲被告陳栢傑於去年6月12日,金鐘添華道襲擊警長方樂文。
辯方求情指,被告讀完中三後輟學,之後加入電梯維修行業,在過去6年由學徒晉升至3級技工,期間表現上進。辯方強調被告並非有預謀犯案,只是突然被截查時反應過大,遇襲警長並沒受傷,加上被告將於明年5月榮升父親,希望法庭給予機會判他緩刑。
裁判官裁決指,雖然事主最初供稱沒有推被告,在看過現場片段後才改口承認,惟他解釋因被告被截時仍不斷揮動雙手,並嘗試行向人群,他為阻止被告才有動作。裁判官接納事主解釋,又指他當時手持警棍,認為他即使推被告,也只是防止被告逃脫,故裁定事主等證人均誠實可靠。
對於辯方指被告當時看到有人無故被警員摔倒地上,他才舉機拍攝,有警員大叫「有機會捉佢(被告)過嚟」,未幾有警員衝前並推他,他失去平衡下才捉着事主衣服。裁判官直言此說法匪夷所思,指被告當時正在拍攝,警員不會在眾目睽睽下誣陷他,故不接納其說法,裁定他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