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料黎智英被判囚3至4年 法律界斥意圖影響判決

2021010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官司纏身的壹傳媒黎智英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前議員林卓廷又在社交平台為黎護航,質疑終審法院受壓才批准上訴許可,預料黎可能還押至案件開審,估計黎或需面對3至4年的牢獄生活。法律界質疑林在未開庭前就打定輸數,或想「開天索價、落地還錢」。另有法律學者指林的言論沒有案例及法律條文支持,只是胡亂發表個人意見,將對市民造成誤導。
林卓廷形容保釋條件上綱上線,倘若開審,他不敢期望黎可脫罪,並質疑法官在開審前已有判斷。對於律政司指黎犯下最重可判處終身監禁的嚴重罪案而反對黎保釋,林認為不合理及憤怒。他又認為,黎最終可能還押至開審、甚至判刑。對於判刑年期,林預料估計不會輕,稱最理想都要3至4年。
本身為執業律師的議員何君堯稱,違反國安法最嚴重可判處終身監禁,形容林指黎入獄3至4年是「開天索價、落地還錢」,認為林並無資格估計刑期。對於3至4年的刑期是否妙想天開?何指難以估計最終刑期,但林官司纏身、自身難保之餘仍為黎「占卜算命」,實際上林的言論並無事實根據、並不穩妥。何又稱,林多次到訪黎宅,兩人關係密切,難免令市民質疑林為黎代言。
身兼執業大律師的議員梁美芬指,案件仍未開庭審理,但林卓廷就已經打定輸數,令人質疑林對案件是否知情。她稱法庭會基於證據審案,惟林在開庭前就已經博同情,指稱林的言論不能說明任何問題,倘若林想就此影響法庭判決則十分無謂。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直斥林卓廷的言論是政治炒作,意圖挑起公眾對政府及司法機構的仇恨,以及抹黑香港司法公正。他指《港區國安法》第29條訂明,「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他認為,林對法律掌握不足,純粹「吹水」,林將量刑預設為3至4年是試圖將事件降溫,甚至有意誤導市民。
黎智英上月一度被拒保釋並還押20日,惟至上月23日獲高院法官李運騰批准以現金1,000萬港元及不可離家等多項條件保釋。律政司隨即就獲准保釋的決定提出上訴,終院昨(12月31日)批出終審上訴許可,將於2月1日審理律政司的上訴,期間黎要還押監房看管。
林卓廷現時最少身負5宗刑事案件、面對8項控罪,包括上月28日被指涉嫌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期間,向公眾披露一名接受廉署調查人的身份,被落案控告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名;被指涉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等;在2019年7月6日屯門遊行,煽惑、誘使或指示人士刪除任何儲存於其手提電話內的內容,被起訴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在2018年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涉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罪;2019年《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會議期間,涉襲擊、妨礙或騷擾議員陳恒鑌、周浩鼎等2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