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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今日公布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4日)表示,國家安全教育課程及指引的籌備已進入尾聲,會於短時間推行,今午隨即更新了相關的課程框架,供學校參考,在初小至高中推行。框架將國家安全教育分為8個範疇,包括國家安全概念及意義、立法目的等,當中亦包含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小學要認識《港區國安法》犯罪行為如「分裂國家罪」的名稱及基本含意,中學生要認識如何構成《港區國安法》犯罪行為等。
教育局指,有關框架列舉香港學校課程有關國家安全教育的學習元素,當中包括國家觀念、國民身分認同、一國兩制、法治觀念、權利與義務、責任感、承擔精神、尊重他人及自律等概念。
國家安全教育分為8個範疇,當中包括國家安全概念及意義;《憲法》、《基本法》與國家安全;香港國家安全立法的目的和原則;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及機構設置;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國家安全的重點領域;以及國家安全與人權、自由、法治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