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裝備遭抹黑及誣衊 警方譴責《蘋果日報》誤導讀者

202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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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適時引進適合的裝備以及相關措施。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今日(15日)去信《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指有關警方採購裝備的報道,其中一篇「向美購衝鋒槍港警濫捕遭cut單」是惡意抹黑警方的執法工作,另一篇「警擬用國產手槍可射15發」報道,更誣衊警方「制服市民時「未必只開1槍,可以連開4、5槍」,有關描述毫無事實根據,誤導讀者。
郭嘉銓在信中指,《港區國安法》的實施旨在保障香港市民的安全,《蘋果日報》不單漠視個別國家對本港的無理制裁,反而以偏頗失實的指控誣捏警方依法執法的拘捕行動。警方再次重申,有人犯法,警方就有法定責任執法。
警方又強調,警隊有嚴謹的武力使用守則,人員所使用的武力必定是為完成合法任務而須使用的所需最低武力。當使用武力的目的已達,警方便會停止使用該武力。《蘋果日報》引述匿名人士,指稱警方制服市民時「可以連開4、5槍」,實屬無中生有,穿鑿附會,妖魔化警隊的執法工作。
另外,在採購裝備上,警方回覆時已清楚指出,警隊一直依照既定政策、程序及守則,視乎行動需要採購合適的裝備,確保其符合安全標準。儘管如此,《蘋果日報》依然在採購裝備這課題上大做文章,以偏頗的報道煽動仇警情緒,製造恐慌,破壞警隊的專業形象,警方深表遺憾,並予以嚴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