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Whats噏:許正宇徐英偉妻自製首置物業  疑斬件甩名避稅 

202103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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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正宇(左)及徐英偉(右)的妻子都有用「甩名」方法,「自製」首置身份買樓。
現時市民買樓時若本身持有一個物業,需要繳付15%額外印花稅,因此愈嚟愈多市民「甩名」後以首置身份買樓,財經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同民政局局長徐英偉都有用到呢個「甩名」方法,同屋企人一齊「自製」首置身份買樓。
上年4月上任嘅許正宇同妻子及家人於2010年4月,以4199萬港元買入大坑嘉崙臺物業,4人以聯權共有方式共同持有物業。去到2019年4月,業主再拆契改以分權共同持有,4人各持四分之一業權。其妻後來亦將業權賣給許,再於2019年以首置業主身份用8600萬港元,購入中半山一個單位,節省咗約925萬港元印花稅。
同樣係上年上任嘅徐英偉同太太都係2011年買咗九龍塘又一居一個高層單位,去到2014年10月二人再以920萬元將業權賣畀徐英偉一人全資擁有。徐太太就可以回復首置身份,並係同月立即以1700萬元購入又一居一個頂層複式單位,節省咗約63.8萬港元嘅印花稅。
而新民黨陳家珮(Judy)去年2月都用2220萬港元買入咗西半山豪宅雍景臺一個1117平方呎嘅單位,有消息指佢透過甩名「自製」首置身份入市,諗住幫老公慳番240萬港元嘅辣招稅,Judy就話無諗過要避啲咩辣招稅:「咁我有Quota(限額)無理由唔用嘛!」
另外,更有業主為慳更多甩名時需花費嘅釐印費,將甩名分拆進行,將業權分拆成三分一或四分一等、分多次進行轉讓交易。有律師認為,若稅局有理由相信,該分段業權轉讓是「有目的完成整個業權轉讓」,或會追收印花稅,但在近親轉讓間追查就有難度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