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店內叫囂游蕩 官指難證食客受驚男子脫罪

202103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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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楊景明(左)今天獲判罪名不成立。
前年有網民針對商舖,號召所謂「和你shop」的示威活動。一名無業男子涉嫌在旺角朗豪坊商場內的食肆「茶木」遊蕩而被捕。他於西九龍法院受審後,今天(12日)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劉淑嫻表示,控方指稱被告在餐廳內叫囂嚇至女食客掩面抽泣,卻不傳召女食客作供,而由旁觀的警員作證。因女食客掩面可能出於不同原因,如要避開記者的鏡頭,故控方不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的遊蕩使他人受驚。
29歲被告楊景明報稱無業。控罪指他於2019年12月26日,在旺角朗豪坊4樓「茶木」內遊蕩,導致其他不知名人士合理地擔心本身安全及利益。裁判官裁決時指,控方指有警員目擊,被告在「茶木」霸佔座位卻不點餐,而是不斷叫囂:「啲嘢食會唔會食死人㗎?」、「咁貴㗎!」導致身旁有女食客掩面及轉移去其他座位。
裁判官肯定被告的行為構成遊蕩,惟單純遊蕩並不是罪行,控方須證明被告的遊蕩使女食客受驚。裁判官指出,若女食客受驚,正常反應會是即時離開餐廳,但她只是轉移去其他座位。況且女食客本來坐着的餐枱靠近商場走廊,當時走廊上站滿記者,不能排除她掩面的行為,是為遮擋鏡頭拍攝其容貌,而非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