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陣綫成員認藏炸藥 官候威力報告押後判

202104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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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盧溢燊(中)被捕後遭警員帶走助查。
警方在前年中採取行動,於荃灣一個由「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盧溢燊租用的工廈單位內,搜出約1公斤可製作爆炸品「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的原材料,當場將盧拘捕。盧早前已承認一項存有炸藥意圖損害生命或財產罪,高院原訟庭今天(9日)開庭處理其案件,法官決定先向提取警方爆炸品處理組的進一步報告,押後至4月23日判刑。辯方今日認為,法庭應以12年監禁作量刑起點。
案發時無業的盧溢燊(29歲),過往沒有案底。他承認於2019年7月19日,在在荃灣德士古道隆盛工廠大廈一房間內非法存有爆炸品TATP,意圖藉此危害生命或嚴重損害財產,或使他人能藉此危害生命或嚴重損害財產。案情指被告為香港民族陣綫成員,自2019年2月起租用涉案單位。警方於案發當日監視單位,並於被告進入單位後入屋進行搜查,在單位內找到10枚汽油彈、金屬彈弓、宣揚「香港民族陣綫」及「香港獨立」的宣傳品。此外警方更找到共重約1公斤的白色粉末及雙氧水等材料。專家鑑定後,認為有關物品是製造TATP炸藥的原材料,並以該些物品進行爆炸測試。控方今天在庭上播放測試影片,可見有關物品在被引爆時發出巨大爆炸聲,而且碎片四散。而被告在被捕時,則一直保持緘默。
控方今天表示,被告原本被控管有爆炸品罪,還押約3個月後被重新以現時控罪檢控。控方因此認為被告早前還押的3個月不應計算在本案內。不過辯方則指被告還押的時間等同約監禁了5個月,望法官於本案可給予酌情減刑4個半月。辯方亦希望法官就本案以監禁12年作量刑起點。
辯方又指,本案涉及的原材料普通市民在五金店均能購買,又引述國際周刊Shock Waves的文章,指TATP的爆炸威力只是TNT(三硝基甲苯)炸藥的三分一。據「賊王」葉繼歡管有TNT被判監18年的案例,辯方大律師指本案被告罪責比葉繼歡低。不過控方就認為,TATP本質上不穩定,而且屬自家製,因此比TNT更危險。因此法官認為,應先再提取警方爆炸品處理組的進一步報告,以處理TATP的危險性之疑問,故決定押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