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認中環非法集結 判囚5個月2星期

202105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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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承認案發當日在中環斥責清路障人士。
前年11月在中環有市民發起「和你Lunch」示威活動,一名聲稱懷疑患有認知障礙症的六旬退休漢涉在現場與示威者對話。他昨日(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今天(21日)被判即時入獄5個月2星期。裁判官鄭紀航表明不接受辯方指被告以慈父心態勸示威者離開的說法,直斥此說極度牽強、自欺欺人。被告雖患焦慮症、適應障礙症及幽閉恐懼症,但鄭官指被告的病非末期疾病或特別嚴重,相信被告在監獄內一定能接受懲教署的適當照顧。鄭官更寄語被告,若未來仍打算以香港為家,一定要痛定思痛、洗心革面。
被告梁榮光(67歲)現時報稱退休人士,案發時則從事電子零件貿易工作。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案情指,當日下午約有200名示威者在中環畢打街一帶堵路。下午2時許,被告身穿西裝、戴着口罩、手持行山杖,在示威前線與數名人士交流,並斥責清理路障的途人「呢度香港嚟㗎!Get out啦!X街!」及「走啦!有狗嚟喇!」被告被捕時被搜出望遠鏡、護目鏡等物品。
裁判官指,根據呈堂片段,當日示威者人數一定多於承認事實所指的200人,因示威者一直流動、連綿不絕地出現在畫面,人數一定多於定格畫面所顯示的,估計有超過500人。而被告當時戴住口罩遮蓋容貌,已經達到隱藏身份的效果,不一定要穿黑色衣服。被告身上亦有2個備用口罩、行山杖、雨傘、泳鏡等物品,均是示威者慣常的裝備。
鄭官又指,被告與前線示威者交流的時候撐着傘、戴着口罩,顯然被告就是示威者的一分子,雨傘可以保護自己及別人,也能遮蓋容貌,起了壯膽效應。當時群情洶湧,被告數次呼喝協助清理路障的熱心市民,行為挑釁、充滿敵意。綜合所有量刑因素後,鄭官以7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在開審前一個工作天下午才向法庭表示認罪,故只給予略多於兩成的刑期折扣,判被告即時入獄5個月2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