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向生意拍檔付款 亞視聯席主席鄧俊杰被判賠524萬港元

202106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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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俊杰被法庭下令,要向前生意夥伴支付524萬港元尾數。
亞洲電視聯席主席鄧俊杰於2018年被一名女子入稟高院追討欠款。該女子指鄧早年與她達成協議,組成有限合夥企業(Limited Partnership)共同投資,並指雙方有口頭協議,她有權終止合作協議,並由鄧或第三方以3,000萬港元向她贖回該些投資權益。該女子稱最終合作協議終止,但鄧沒有支付贖回權益的524萬多港元尾數。案件早前於高院審訊,鄧否認有上述口頭協議。原訟庭法官陳健強今天(3日)頒下判詞,指鄧並非坦率證人並不接納其證供,因此判鄧敗訴,須按口頭協議向對方支付上述524萬港元尾數。
原告是居於內地的女子程鵑,被告則為鄧俊杰。案件原本有另一名被告,據協議作為第三方向原告贖回投資權益的Kingsford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Ltd,不過因該公司已向原告支付了2,475萬港元贖回權益,故原告已撤銷對其指控。
判詞指鄧俊杰曾為上市公司中國水業集團主席。他與原告在2015年達成協議組成合夥企業,透過一基金作共同投資,原告為此注資了2240萬港元。至2017年5月13日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原告延長2年合夥期。原告指雙方亦有口頭協議,如原告要求她在合夥企業的權益轉讓全部多鄧或鄧指定的第三方,鄧便會向原告支付3,000萬港元。原告稱她最終決定轉讓權益,Kingsford則作為指定第三方。Kingsford於2018年7月15日向原告支付近2,475萬港元,但鄧沒有付餘款。
鄧的供詞否認有上述口頭協議及3,000萬港元的贖回條款。陳官於判詞指原告的說法有證據支持。原告呈交她透過第三者與鄧於2017年10月的微信通訊紀錄呈堂,該紀錄顯示:「下周起動全面收購,你這周可以申請贖回,下月中錢可回到你們帳上」,陳官指該訊息明顯顯示確有贖回條款,與鄧的說法不符,故此不接納鄧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