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去年7.1集結案 梁國雄胡志偉朱凱廸陳皓桓擬認罪
202107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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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去年申請在7月1日遊行,雖然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惟7.1前後港島區仍有人舉行未經批准遊行。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長毛」梁國雄等共8人,事後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舉行、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天(6日)在灣仔區域法院再訊,梁國雄、胡志偉、朱凱廸及陳皓桓今天向法庭透露準備承認控罪,他們將於10月7日正式答辯。其餘4人則押後8月17日再訊,以待辯方給予法律意見,及與控方商討控罪。
今天8名應訊被告中,梁國雄因組織和參與前年8.18和10.1的未經批准集結,早前共被判監22個月,而陳皓桓則因組織和煽惑他人參與前年10.1的未經批准集結,早前同樣被判監18個月,上述2人目前正在監獄服刑。另外,徐子見、朱凱廸及胡志偉因另涉及泛民初選案而正還押候訊。曾健成、陳榮泰、鄧世禮則續准保釋候訊。
陳皓桓今天沒有律師代表及自辯,他庭上表示擬承認3項控罪,遵從公民抗命的理念;胡志偉、朱凱廸及梁國雄的代表大律師亦表示,3人亦擬承認控罪。曾健成、鄧世禮、徐子見及陳榮泰則申請押後答辯,以待辯方律師向他們給予法律意見,以及與控方就控罪作商討。
控罪指,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胡志偉及陳榮泰,於2020年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的集結的公眾遊行。陳皓桓、徐子見、胡志偉、朱凱廸、梁國雄及鄧世禮,則另被控於7月1日在灣仔一帶,舉行或組織一個未經批准公眾遊行;及明知而參與該公眾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