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鄧俊杰今同意自簽守行為2年。(王仁昌攝)
亞視聯席主席鄧俊杰在今年6月初疑遭追債,於大埔亞視總台門口與一名男子發生衝突。鄧被指撕毀男子的橫額,並拳打對方右臉一下,被控刑事損壞及普通襲擊2罪。案件今天(1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同意案件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鄧須自簽2,000元並守行為2年,期間不得再干犯與暴力或刑毀有關罪行。在鄧接受有關條件後,控方撤回2項控罪。
50歲被告鄧俊杰原本被控刑事損壞及普通襲擊。據被告同意的案情,今年6月2日中午,本案事主與另一男子於大埔大盛街亞視總台外,在一輛貨車上張貼橫額。被告看見後上前撕毀橫額,並與事主發生爭執。期間被告拳打事主右臉一下,令事主右臉紅腫。
鄧俊杰在案件完結後否認有欠款,指他於6月2日的滋擾事件中是受害者,他現正委託法律顧問研究和搜集在事件中對他作出的傷害證據,亦必定會就此作出追究及將有關人士繩之於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