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版>新聞>中港台
  • 撞警車後被揭藏武器 乘客囚8個月今准保釋

    香港時間
    2021年08月23日(一) 12:0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案發時申請人乘坐的私家車撞向警車。
    去年4月30日有市民在旺角聚集,當晚一名男子涉嫌駕駛私家車撞警車,其後警方在涉案車輛上檢獲一把改裝雨傘,拘捕涉案司機及乘客。其中乘客經審訊後,因管有改裝傘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於10天前被判囚8個月。他其後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高院法官李運騰今天(23日)聽取陳詞後,決定批准被告暫時保釋4星期,至9月20日再提訊。被告須交出保釋金10萬港元,以及10萬港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港,另須每日到警署報到。
    報稱無業的29歲申請人曾焌熙,曾任網媒記者,綽號是「司令」。他被裁定於2020年4月30日,在洗衣街與山東街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帶有可拆除金屬杆的可伸縮雨傘的罪名成立,被判監8個月。他與同案私家車司機、28歲文員陳棟材另被控於同時同地阻差辦公,結果申請人罪名不成立但陳罪名成立。陳另被裁定危險駕駛罪成,因阻差辦公及危險駕駛2罪共被判監8星期。
    案情指,當日陳駕駛的私家車駛至案發地點附近,期間一輛警車橫泊在私家車前,警員落車要求陳落車接受檢查。惟陳不但沒理會,更以時速5至10公里的速度向前駛並撞向警車。最終陳與坐在車上的申請人被警員拉出車廂拘捕,並在車廂內找到涉案改裝雨傘。
    感謝您瀏覽東網。請按入詳細閱讀本網站所載之使用條款及細則私隱政策聲明,並須確定您同意接受有關條款及聲明的約束才可繼續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