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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紮鐵工人認參與前年於黃大仙的擲磚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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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紮鐵工人在前年8月3日在紅磡海底隧道外,與其他示威者堵路;僅2日後又兩度向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擲磚頭。他早前承認2項參與非法集結罪,還押至今天(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案件性質嚴重,判刑須有阻嚇性,但考慮到被告由被捕開始已經配合警方,被告知錯及反省,朝正面方向找自己出路,盡力作出補救,尤其是針對家人造成的傷害。嚴官最終決定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報稱紮鐵工人的23歲被告陸宣孝,承認2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在2019年8月3日在紅磡海底隧道外參與非法集結;及於同年8月5日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集結,並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案情指,前年8月3日在尖沙咀碼頭「五支旗杆」附近,有示威者將五星旗拆下,被告當時在場圍觀,其後跟隨其他人到海底隧道九龍出入口。被告嘗試協助一名女子將水馬推向收費亭,其後再搬動一個路標堵路。其後在8月5日,被告到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與現場200至300人一起集結。當時有人掘磚並將磚頭擲向宿舍方向,被告亦兩度將磚塊掟向宿舍。被告在事發4個月後被捕,警誡下招認上述事件。
辯方今天進一步求情時,指被告有很大悔意,被捕後將事件和盤托出,而被告已經得到很大教訓,他本身並非經常參與社運,因一時衝動和「人云亦云」才犯案,被告現已認清到自己不足之處,將來不會再犯。

前年8月3日有人在尖沙咀拆下五星旗掉入海中,本案被告當時在旁圍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