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起飛腳踢警事件 地盤工男學生罪成10.8判刑

202109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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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日有警察於旺角被飛踢襲擊。
前年10月旺角發生黑衣人起飛腳踢警事件,警方事後拘捕一名地盤工人和一名男學生。地盤工人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但否認企圖搶劫警員的霰彈槍。男學生則否認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2人於區域法院受審後,於上月被裁定全部罪成。法官謝沈智慧今天(17日)聽罷辯方求情後,表示需時考慮判罰,遂將案件再押後至10月8日判刑,期間2被告續須還押。
2名被告依次是31歲地盤工謝信誠及17歲學生陳家俊。謝承認於2019年10月13日,在旺角彌敦道參與非法集結,並在雅蘭中心外襲擊警員X,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搶去X的雷鳴登霰彈槍。陳家俊則審訊後被裁定於同日同地抗拒警員X。
法官於甫開庭,便向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指,法庭要求控辯雙方在法律上,就量刑案例及原則等予以協助,惟法庭未有收到他就該方面的書面陳詞。對此法官大表不滿,認為大律師應當在法律議題上協助法庭。首被告的大律師為此表示歉意。大律師求情指,首被告明白案件的嚴重性,他案件是源於想救人。法官聞言卻提出多番質疑,指被告作供時表示,是決意打警察洩憤。辯方回應指被告參與示威時並沒有打算襲警,襲警之事乃突發發生,強調被告已十分後悔。首被告接受案件沒太多求情因素,明白案例指量刑須具懲罰及阻嚇性,但希望法庭考慮報告指出,他改過自新的機會明朗,而且他犯案時無帶武器,當日示威尚算和平,非同類中最嚴重。
至於次被告,法官就留意到本案並非次被告首次被捕,報告顯示他在首次被捕後失去意志、動力及患有抑鬱。法官又指若次被告關心的是當時擬推行修訂《逃犯條例》,但在他參與本案示威前,政府已表示將撤回修訂,而被告不清楚條例下竟繼續往示威。代表次被告的大律師回應,指被告當時並沒有謹慎思考,並錯估法律後果及忽略事件的嚴重性,若當時被告能得其他智慧建議,或許便不會犯事。辯方指被告希望盡快服畢刑期,再讀書及兼職幫補家計,以彌補為他奔波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