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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高等法院开审。
一名巴基斯坦男子涉嫌扮中介,讹称可安排在交友平台认识的年轻印佣找新雇主,然后带她到新界八乡锦田一宾馆强奸。怀疑涉案男子否认强奸罪,案件今(9日)在高等法院开审。控方案陈词透露,事主被奸后把经历告诉另一当警察的网友,继而揭发事件。被告警诫下则声称,事主起初拒绝入房是因为嫌房间过于简陋,更指双方就“肉金”谈不拢,事主才指控他。
24岁被告Shahid Mohammad Suleman,持香港身份证。他被控于2020年1月19日,在锦田市6号锦田宾馆2字楼A201号房强奸X。控方指,被告与印佣X在去年1月透过交友程式“skout”认识,期间被告曾开价4000港元,要求X为他提供性服务,但X拒绝。其后,X向被告诉苦,说对雇主感到失望。被告称可以介绍新雇主给她,但前提是先与他性交。X再次拒绝。
至去年1月15日,X因犯错而被雇主责骂,她向被告谈及此事时,心血来潮下答应与被告性交,但澄清只同意性交一次,又指自己感到害怕。被告及后声称不再坚持性交,他一心想帮助X,更已安排X见工。至案发当日,被告相约X在锦上路港铁站会合。被告原称带X去屯门黄金海岸见工,结果却带了她到锦田宾馆一房间。X见房间无人,不肯内进,却被强行拉入。
被告着X冷静等候准雇主,又曾离开房间拿清水给X。X以为仍有工见,仍待在房间。被告拿水回房后坐到睡床上,要求X坐在他身旁。X拒绝,被告见状便用力把她推倒床上,一手捉着X两手,一手插她的阴道,并拉起她的上衣,舐她的乳头。接着,被告除裤,先用双脚强行把X两腿张开,再将勃起的阴茎插入。过程中,X一直高呼求救及反抗,最后成功脱身。事后被告给她100港元,但她不肯收取。
案件编号:HCCC3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