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陰莖壓女學員私處兼摸胸濕吻 田徑教練否認非禮「無生理反應」

202201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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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徑男教練被指於3年前,帶隊在本地及外地集訓期間,多次相約當中一名當時14歲女學員到其房中,以按摩為名,涉嫌摸女生胸部並打圈非禮,後更疑濕吻且身壓女生,隔衫以陰莖壓向女生私處等。男教練事後被捕,今日(24日)於區院否認4項非禮罪受審。控方指男教練曾向警方表示以為與女學員之間互生情愫,且否認與女生親密時陰莖曾勃起,因他「正常情況下,我係唔會有啲咩生理反應」。
33歲被告楊競雄,被控於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間,分別在日本東京、中國廣州、屯門及荃灣等地,4度非禮女童X。控方開案陳詞指,X案發時年僅14至15歲,曾代表香港出賽;控方指X在2017年因受訓而認識被告,不時會與其他學員隨被告到不同地方集訓及比賽。2019年X與其他學員隨被告往日本東京訓練,因X曾在訓練時受傷,被告深夜着X到其房間替她按摩,期間卻把手指伸入X胸圍,觸摸X胸部並打圈,但無按摩X受傷的位置。
同年8至12月,X與其他學員又隨被告等往廣州及屯門訓練,被告又稱為X按摩着她到其房中,期間觸摸X胸部及乳頭、吻X嘴及以身體壓着她等。X感到驚慌不懂反應,且恐拒絕會影響其訓練;翌年8月尾,X與被告在訓練後叫外賣往被告家用膳,期間被告又稱為X按摩,期間又壓著X吻她身體,X感到被告以勃起的陰莖隔着衣服壓向其私處。X意圖合上雙腳時,被告把她的腳分開,伸手觸摸X胸部,並上下擺動身體。之前相信被告且恐會影響訓練,並沒有向外透露早前的事件,惟該次事件後,X不忍再受辱而向社工揭發事件。
被告於同年11月被捕,警誡下稱「可能處理不當」並知道做錯。被告在錄影會面中,則稱X很尊敬他,並認為2人已產生感情。他知道與X發展親密關係並不正確,但他不知道擁抱接吻會構成犯罪,並認為與不夠年齡的女童發生性行為才會犯法。被告承認曾替X按摩,但否認有非禮X,亦否認陰莖曾勃起,因他在正常情況下,不會有生理反應。
案件編號:DCCC 16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