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TG頻道 技術員串謀煽惑他人犯法7罪囚6年半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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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伍文浩因在Telegram頻道煽惑他人犯法被判監6年6個月。
電腦技術員在管理通訊軟件Telegram內之頻道「SUCK Channel」時,在頻道內與他人發布大量非法煽惑他人干犯刑事毀壞、縰火等7種罪行的訊息。他否認所有控罪,早前被裁7項串謀煽惑他人罪罪名成立。這宗區域法院案件今天(19日)移師西九龍法院判刑,區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判被告即時入獄6年6個月。
27歲被告伍文浩,上月被裁定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毀壞、縱火、公眾妨擾、製造炸藥、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暴動、以及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物品或有害物品罪成立。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0月4日至2020年6月28日,串謀他人煽惑或非法煽惑他人,刑事毀壞道路、車輛,以火燒毀警察宿舍,非法阻礙道路、高鐵西九龍站、機場、干擾交通燈、阻礙鐵路運作,製造爆炸品,在中大一帶參與暴動,及施用毒藥。
法官判刑指,本案被告是涉案頻道的唯一擁有人及其中一個管理員,在案發時期,頻道曾教人用氯氣在警署和港鐵進行屠殺,令人休克死亡;又叫人以毒物製造炸藥破壞警車,不過法官就對他們能否成功製造炸藥抱有懷疑。另外,頻道也曾發貼文煽惑他人破壞「藍店」、公共設施、堵塞交通、參加未經批准的示威遊行;並曾鼓勵他人以「圍魏救趙」方式支援中大暴動,以及叫參加者帶備物資。
法官續指,本案牽涉7項控罪,按嚴重程度大致可分為2類,首類控罪的嚴重程度依次為串謀煽惑他人縱火、犯暴動、傷人、製造炸藥、施用毒藥,分別以2年6個月至6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至於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毀壞及公眾妨擾則相對較輕微,以18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法官考慮控罪發生的時間和性質重疊,總刑期為6年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21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