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shop」被捕反抗傷2警囚半年 男學生上訴押後判

202206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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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俊昇今於高院提出上訴。
2019年平安夜尖沙咀海港城爆發警民衝突,當日1名男學生涉嫌在商場內拋擲紙張,及遇上警員拘捕時極力掙扎,導致2名警員分別被撞破額頭及拗斷手指。他去年被裁定3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成,被判監6個月,但准保釋等候上訴。高院原訟庭法官李運騰今天(2日)開庭,處理其定罪及刑罰上訴,最後決定押後至8月4日作裁決,期間上訴人繼續獲准保釋。
現年23歲的上訴人勞俊昇被控於2019年12月24日,在海港城三樓拒抗警長A、警署警長B及警長C。就定罪方面,上訴人的律師指案中爭議點,是上訴人當時有否聽到警員宣告自己的身份,律師指當時情況混亂,上訴人身處的位置有可能聽不到警員的說話從而作出反抗。律師又指上訴人作供時曾解釋為何要逃走,但原審裁判官卻拒絕接納。不過法官李運騰反駁指上訴人聲稱擔心追捕他的是暴徒或黑社會,但據當時環境、以及他是自願參加涉案「和你shop」活動,質疑其說法是否合理。律師則回應指追捕他的確有可能並非警員,有機會是保安員或不同政見人士,上訴人的擔心亦屬合理。
就判刑方面,上訴方則指裁判官判刑時沒有清楚表達上訴人沒有案底對於其判刑有否任何扣減,而且上訴人犯案時相當時相當年輕,只有21歲,他更因本案而頭部受傷,故認為刑罰應仍有扣減空間。控方回應時指,就定罪方面,據當時還境,即使上訴人聽不到警員的說法亦應預期追捕他的正是警員,而判刑方面裁判官的判刑亦屬恰當,並非過高。
案件編號:HCMA 44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