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周梓樂活動期間拒捕 項目助理罪成囚12周 准保釋等候上訴

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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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多區有悼念科大生周梓樂的活動。
2019年11月多區有悼念科大生周梓樂的活動,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事隔逾2年,1名25歲項目總監助理被控於當時的衝突中抗拒警務人員,他不認罪受審,兩周前被裁定罪成,還押至今早(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2星期。被告判刑後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裁判官批准。
控罪指,25歲男被告黃梓揚,於2019年11月8日在黃大仙中心北館附近抗拒警員20078張志光。裁判官判刑時,援引背景報告內容,指被告出生於內地,童年時來港生活,在2019年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被告的母親讚揚他是勤奮顧家,大學時已經當兼職幫補家計及負擔妹妹的學費。
裁判官續指,惟案情嚴重,當時警員制服被告後,被告撐起身並不斷向後踢,使警員無法向他鎖上手扣。被告的行為可能引來他人仿效且牽動示威者情緒,使現場情況惡化,增加發生暴力衝突的可能,以及從被告一身裝備可見他是有預謀犯案。考慮到被告的個人背景無助減刑,及經審訊後定罪故不適宜判處社會服務令,最終判被告囚12星期。
案件編號:KCCC 328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