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黃嘉謀涉6項專業失德 醫委會今判停牌5個月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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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今日就西醫黃嘉謀案召開紀律聆訊。
婦產科醫生黃嘉謀於2010年,在其診所為24歲女子梁君進行隆胸手術,後者及後疑因被注射過量麻醉藥而斃命,死因庭裁定死者死於不幸。醫委會今日(9日)召開紀律聆訊,判被告黃嘉謀6項專業失德,刑期同時執行,共停牌5個月,無緩刑。而被告因事未有出席聆訊。
案情指,梁君經美容中心轉介,於2010年4月17日首次到被告的診所,要求進行隆胸手術。被告當日詢問梁的病史、藥物敏感等資訊,為其量體重及血壓,並解釋兩種手術方式的風險和影響,梁最後選擇植入式隆胸手術。梁於同月30日下午3時再到診所,被告為梁量血壓及體重,並要求她簽署中文同意書,至下午3時20分開始手術,並為梁注射麻醉藥及止痛藥。惟梁5分鐘後感到劇痛,被告再次為她注射藥物,但梁不久出現反應遲緩及四肢抽搐等症狀。15分鐘後,被告先是向附近的執業醫師求助,再請妻子叫救護車,途中一直為梁進行急救。梁在下午5時05分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直至5月11日證實不治。
控方引述專家報告指,黃為梁注射過量麻醉藥,且注射速度過快、間隔過短,導致其未能留意病人過量攝取藥物的早期症狀,延誤治療,而治療過程中亦沒有做好完善醫療紀錄。控方再指,被告未有向梁清楚解釋在醫院和診所進行手術的差別,只因為對方「唔想畀人知件事」,便遵從她的意願在診所進行手術,加上梁所簽署的中文同意書上未有清楚記載手術風險,指被告沒有確保梁完全理解手術的內容、影響及風險。控方亦表示,被告的診所沒有足夠的人員和設備進行手術,如手術室過於狹窄、沒有放置時鐘以計算注射藥劑的時間、3名協助手術的護士均沒有專業資格。
辯方求情指,被告為當日的悲劇感到深切愧疚,已清晰明白自己的失誤,會全面接受控方的指控,且被告自案發後已停止一切整容療程,以示決心。辯方亦指,被告多年來致力於慈善事業,如舉辦並資助多項青少年反毒活動、在新冠疫情出現口罩短缺時捐出30,000個口罩等,而他已於2020年退休,只希望之後能繼續為慈善活動貢獻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