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查揭攜刀及噴漆 男學生認罪判入勞教中心

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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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天在東區法院接受判刑。
民陣於2019年8月31日發起遊行,但遭警方反對,結果演變成多區警民衝突。同日1名當時16歲男生在油塘被發現管有刀及噴漆被捕。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天(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劉淑嫻指,案件固然有其嚴重性,被告身上攜有其他示威者常見裝備,顯示涉案生果刀在有需要時可用作傷人,但考慮到被告被捕時仍未參與非法集結,加上他在第一時間認罪,故接納報告建議,判處勞教中心令。
被告王樂堯(19歲)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31日在九龍油塘油塘邨富塘樓地下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而攜有1把生果刀。他另被控管有1樽噴漆,意圖用以摧毀屬於另一人的財產;該罪則早前獲撤。辯方今天求情時,指被告家庭和睦,計劃日後到荷蘭升學,被告一時衝突而犯案,已經得到教訓及承認不再重犯。辯方呈遞的求情信中,亦透露被告小時曾患輕微過度活躍症,現已改善,被告在音樂及藝術上具有天分,曾經獲獎及考獲獎學金。
案情指,2019年6月9日起,因《逃犯條例》修訂而掀起示威浪潮,警方及其家人亦成「私了」對象。同年8月31日,有網民發起示威,約凌晨5時許,當警員坐警車巡邏至油塘紀律部隊宿舍附近時,發現被告與1男1女遊蕩,形迹可疑。當警車駛經3人時,3人立即逃跑至油塘邨富塘樓。警方上前截查,在被告背囊中發現1把長20厘米、刀刃長8厘米的生果刀、以及1樽噴漆。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經政府化驗所檢驗,涉案噴漆內含易燃物質。
案件編號:KTCC 658/2022